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5-04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于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除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7月15日、7月17日分别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复牌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追加增持股份金额的公告》(具体分别详见2015年7月11日、7月15日和7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15-039、2015-043、2015-044、2015-045、2015-046的公告)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孙庆炎先生于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分别增持公司股份1,198,386股,757,800股,成交均价分别为12.455元,13.51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庆炎先生累计增持1,956,185股,占总股份的0.25%。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