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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8 股票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进展 情况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汉缆股份,证券代码:002498)自 2015 年 6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5年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关于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各项工作。目前已聘请中介机构正在准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择机召开董事会审议披露该事项,该事项还存在较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98 股票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思夏先生提交的《关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成长的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汉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思夏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 1,073,16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进行未分配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11股,现金分红每10股分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26,796,000股。汉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思夏先生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关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针对上述《关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内容,公司8名董事(已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以现场方式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情况如下: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股东汉河集团通知公司其股份减持计划外(详见公司于5月2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书,为签署方的合作意愿及开展合作工作的初步依据,属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2、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签署方就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就具体合作事宜协商一致,并视出资金额履行各自决策程序。 3、本意向书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7月16日,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缆股份”)与中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投”)签订《投资全球新兴市场电力基金意向协议》,约定中非投发起成立了全球新兴市场电力基金(英文:Emerging Markets Power Fund,以下简称“EMPF”),汉缆股份有意投资EMPF,作为EMPF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EMPF属于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尚需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EMPF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 本次投资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26层26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林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2月25日 经营期限:2009年2月25日至2039年2月24日 经营范围:对石油、天然气、煤炭、清洁能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贵金属等各类矿产资源及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工业民用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物流类项目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上述业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产品及其零部件、矿山设备及其零部件、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保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5%,中非发展基金持有45%。保利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100%的全资子公司。中非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基金。 中非投与汉缆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汉缆股份有意于2015年8月31日前向EMPF投资50,000,000美元(伍仟万美元整),作为EMPF的有限合伙人。 汉缆股份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中非投已详细披露的详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注册历史,投资方式,发起人、普通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作人状况等以及合伙协议等,汉缆股份对所披露的情况无异议,并签署有关基金投资的合伙协议或其它类似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始一年。除非双方一致同意延长本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前书面签署补充协议,本协议到期应终止。根据以下条款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1)双方经协商后书面签署终止协议;或 (2)任何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未能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重要义务,而上述不履行行为根据守约方的合理判断将会给守约方带来重大损失或风险,且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的60天内未能有效纠正该违约情形。在此情形下,守约方可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中非投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平台,专注于境外能源、房地产及其他基础设施投资,签署本意向书,有利于充分调动多种资源,更便利地推进境外电力项目投资。 上述合作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公司尚未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预计本项合作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鉴于本项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本项合作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投资全球新兴市场电力基金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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