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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3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工作量较大,具体收购模式尚在与对方商谈,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20天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8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若无法在20日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9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8月10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8月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3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3),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2015年7月6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时2015-034);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临时2015-036)。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7月1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工作量较大,具体收购模式尚在与对方商谈,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20天复牌,继续停牌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8日。公司若无法在20日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根据《通知》规定董事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相关中介机构已进驻本公司,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正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 2、公司拟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具体收购模式尚在与对方商谈,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金额、定价方式、具体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等方案细节仍在磋商讨论中。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1、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主要用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项目,包括项目投资和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及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拟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具体收购模式尚在与对方商谈,目前尚未形成正式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金额、定价方式、具体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等方案细节仍在磋商讨论中。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将尽快确定拟收购资产和具体收购模式,并完成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工作,确定最终发行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为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8日。 根据《通知》规定,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公司将在2015年8月10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取消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申请提前复牌。 公司若无法在20日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根据《通知》规定,董事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9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每 5 个交易日公告一次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7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7日 至201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7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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