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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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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5年7月10日设立了《重庆信托-渝信增利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通过该计划的专用证券账户增持本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计划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1,849.39万股。北京中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此次增持的股票,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7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除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复牌公告》、《关于控股股东与北汽集团就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达成一致的公告》、《关于投资上海行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公告》、《拟与上海行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涌泉亿信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设立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数字多媒体平台运营公司的公告》具体分别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2015-068、069、070、071、072)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截止公告日,公司无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计划,也未接到有提案资格的股东、董事、监事提交的2015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提示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起开始停牌。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于2015年7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九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该机构将自2015年7月22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5年7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招商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3.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调整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以下个股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停牌股票见下表:

  ■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吉视传媒"(股票代码60192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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