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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5年第7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7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7月21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5年7月20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5年7月20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7月21日。 (4)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20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端申购费用基金 产品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对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安证券”)前端申购费用嘉实旗下的部分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申购、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时间 2015年7月20日起 二、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指定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适用基金
注:(1)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2)嘉实优化红利尚未开通定投业务;2015年7月9日起,嘉实货币市场基金通过代销机构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 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11月13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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