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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5-06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新先生提交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及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余额较高且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新先生提议如下: 1、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211,801,53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计转增423,603,07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635,404,605股;2015年半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2、杨建新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关于对上述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新先生提交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就上述预案董事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征询了公司董事杨建新、徐佳东、赵利新、安小红、高翔(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半数以上),上述董事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本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时我们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后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新先生控制的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29日分别减持公司股票共计162万股外,除上述人员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的意向的通知。 四、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确定最终的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5-03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终止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15年7月17日,公司与瞿勇、杜萍、张学永、蚌埠江淮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车轮")和合肥市永泰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车轮")经协商一致,就终止收购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权事宜签署了《关于终止收购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5月,公司与瞿勇、杜萍、张学永签订《关于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之部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就公司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权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 2013年9月,在上述框架协议基础上,公司与瞿勇、杜萍、张学永、蚌埠车轮、永泰车轮签订《关于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之部分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目标公司70%的股权,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 2014年1月,公司与瞿勇、杜萍、张学永、蚌埠车轮、永泰车轮签订《关于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与蚌埠车轮签订《关于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安徽江淮车轮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交割协议》。 在上述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支付3,500万元至蚌埠车轮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其前期以房产、土地设定抵押的银行借款等,蚌埠车轮也已收妥该3,500万元。为保障上述3,500万元的安全,蚌埠车轮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向公司设定了股权质押,并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终止收购的原因 蚌埠车轮与瞿勇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全面履行上述协议约定的义务,即将后续收购的房产、土地过户至目标公司名下,导致了公司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2015年7月17日起解除上述五份协议。 2、《协议》签署之日蚌埠车轮已全部归还公司上述款项3,500万元及利息等,款项全部结清,对此协议各方均无异议。 3、2015年7月17日公司到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取消了蚌埠车轮的全部股权出质登记,上述股权质押解除。 4、上述五份协议解除后,原来五份协议中的保密条款不因协议解除而失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协议各方互不追究相互责任。 5、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蚌埠车轮已将前期公司支付款项及利息等全部归还。因此,终止本次收购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5-03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的关联自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于桂亭先生的通知,其子于立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于立辉先生 二、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三、于立辉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四、其他事项 1、于立辉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主要股东及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部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大杨创世 编号:临2015-15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7月20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下午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注意到相关网站称"王亚伟旗下的千石资本举牌了大杨创世"。经初步核查,王亚伟旗下的公司是深圳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千和资本")。举牌增持公司股票的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千石资本")作为资产管理人的8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公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5-3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该公告载明因公司筹划的出售股权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股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5-069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张忠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07月16日,张忠革先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张忠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200,000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900,000股,高管锁定股 2,300,000股。本次股票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07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07月12日。该笔质押已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张忠革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8,628,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157,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张忠革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7.09%。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7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5-47 债券代码:112045 债券简称:11宗申债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有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起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事项工作进度。鉴于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 公司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注:公司债券11宗申债(债券代码112045)正常交易。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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