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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5-06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概述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已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涂善忠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讨、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暨复牌的公告》,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5-021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已于2015年5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MTN193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备案许可,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2015年5月21日)起2年内有效,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自身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7月20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以下个股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2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停牌股票见下表: ■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解聘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5-056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 、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下达2015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穗发改[2015]31号),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收到广州市财政局拨付的3亿元新能源汽车研发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该补助资金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3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得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85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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