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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5-074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1717弄中鹰黑森林售楼处3楼会议室(靠近真华路,也可从真华路399号进入)。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4:0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50,53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481%;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50,532,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48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2、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对于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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