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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5-00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申请成立温州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基于温州区域是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部所在地,为了做大做强温州区域,拓展温州区域市场,进一步提升品牌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现申请在温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独立运作,以便于更好的开展业务。 新设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温州红蜻蜓贸易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金500万元,由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持有其100%股权,并提议由胡旭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201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及对董事会进行相关授权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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