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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5-040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3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公司")发布了《赤峰黄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临2015-039),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计划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于近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2015年7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通知,赵美光先生于2015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6日至7月17日,赵美光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31,15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713,190,748股的0.13%。本次增持前,赵美光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214,317,43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05%,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7,783,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5%;本次增持后,赵美光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215,248,59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18%,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8,71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8%。 二、增持方式 赵美光先生本次系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买入及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增持731,157股,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200,000股。 2015年7月15日,赵美光先生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赤峰黄金发行A股股票,推广期目标规模为15,000万份(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中优先级份额总数与进取级份额总数的初始比例不超过1.5:1。存续期目标规模上限50亿份,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配比不超过1.5:1且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金额)。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赵美光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赵美光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4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6月15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15-030号公告) 2015年7月20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收益凭证交易协议》,决定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详细内容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产品代码:GI503F);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认购金额:8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6、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投资收益率:4.3%(年化); 8、销售期:2015年7月20日,缴款日:2015年7月20日; 9、起息日:2015年7月21日; 10、到期日:2015年12月21日; 11、兑付日:到期日的下一个交易日。 二、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购买的产品为未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9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和《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补充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房地产")50%股权。目前,有两家公司有意受让大地房地产50%股权。 大地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为10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旅游娱乐服务设施及房地产经营,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大地房地产公司章程约定,其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公司占多数,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地房地产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0,867.93万元、净资产为110,509.3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或"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均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大地房地产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额均达到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0%以上(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7,56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17,787.14万元),因此,公司转让大地房地产50%股权事宜,如达成实质性意向,将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与两方有意受让大地房地产50%股权的公司进行磋商。截至目前,双方均无退出之意,且已明确告知公司,最迟将在本周末根据公司所提相关条件确认是否受让。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尚未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综上所述,为确保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能够继续进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届时未能与受让方达成实质性意向,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8日复牌。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东JHL INFINITE LLC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的通知。(截至2015年7月15日,公司总股数696,625,620股,刘肇怀先生共持有英飞拓340,7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241,9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73%、通过JHL INFINITE LLC间接持有98,84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19%,刘肇怀先生持有JHL INFINITE LLC 40%股权)。 刘肇怀先生于2015年7月16日将JHL INFINITE LLC的10%股权转让给JZ LIU家族信托(#D)(信托受托人Anna Liu),该信托的最终受益人为刘肇怀先生的后裔,该信托通过此次转让所获得的JHL INFINITE LLC的10%股权不享有JHL INFINITE LLC投票权;目前刘肇怀先生的后裔是他的子女Anna Liu、Robert S. Liu及Tina Liu。 在上述股权转让前,刘肇怀先生持有JHL INFINITE LLC 40%股权和JHL INFINITE LLC 100%的投票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刘肇怀先生仍持有JHL INFINITE LLC 30%股权和JHL INFINITE LLC 100%的投票权,且刘肇怀先生与持有JHL INFINITE LLC 70%股权的信托受托人和受益人为一致行动人,上述JHL INFINITE LLC股权的转让不会导致英飞拓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JHL INFINITELLC由刘肇怀先生于2007年6月15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公司性质为美国LLC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U.S.A;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万美元,业务范围为一般贸易,目前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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