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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及直销柜台渠道开展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答谢广大直销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及直销柜台渠道开展部分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及直销柜台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基金进行相互转换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及直销柜台将其持有的上述基金相互转换时,实行以下费率优惠: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仅收取归入基金资产部分。 2、申购补差费用优惠为0。 3、赎回费以投资者最终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持有时间来递减收取,具体赎回费标准请参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本公司网上直销与直销柜台客户进行上述基金相互转换时涉及的费率按上述优惠执行;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相关转换涉及的费用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转换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5、当发生限制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按照与日常转换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转换),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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