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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二季度报告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13日17:00进行了投票表决。相关议案于2015年7月14日表决通过并生效。基金管理人已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运作方式由每日开放申购赎回变更为定期开放申购赎回,转型后基金的开放日为每年5月、11月第七个工作日和第八个工作日,投资人可以在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该运作方式的改变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影响,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自《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8月12日),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渠道选择赎回或转出本基金。 根据《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14日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就前述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5年2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30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情形;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债券市场表现较好,受益于经济基本面疲软、央行货币政策放松及银行间回购利率大幅下行,各债券品种均有不错表现,尤以中短端下行幅度最大。6月底,资本市场在持续上涨后终于迎来震荡回调行情,不过二季度整体还是以上涨收官。从指数来看,中债综合财富总指数上涨2.35%,上证指数涨14.12%,创业板指涨22.42%,中证转债大跌11.46%。 操作上,本组合根据资本市场走势和货币政策变化,灵活调整组合结构,权益和转债保持较高仓位,积极抓住债券市场波段机会获取资本利得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29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我们对债券市场保持乐观。稳增长、调结构和经济转型仍然是经济主基调,在消化过剩产能和房地产周期下滑拖累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新的经济增长点虽然有所苗头,但对冲经济下滑稍显稚嫩,预计货币政策仍需要保持流动性宽松格局。短期看,经济复苏乏力,原油等大宗商品低位运行,资本市场大幅回调震荡,这些都是对债券比较有利的。整体看,我们仍然看好债券市场表现。 我们认为,股票市场经过今年6月中旬以来去杠杆的快速下跌,不少上市公司已经具有中长期的投资价值,但短期市场的系统性下跌和恐慌因素导致市场流动性的缺失,市场人气的恢复还需要较长的时间。但中期看,市场仍然具有积极向好基础,经过这次深度调整后,平稳健康发展的“慢牛”值得期待。我们坚定看好资本市场发展机会。 三季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投研分析,增加组合操作灵活性,保持债券高仓位操作,灵活控制权益类仓位,等市场趋势出来后,择机进一步增加权益类仓位。 我们非常感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按照本基金合同和风险收益特征的要求,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积极进行资产配置,适时调整组合结构,研究新的投资品种和挖掘投资机会,力争获得与基金风险特征一致的稳定收益回报给投资者。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国泰君安,2015年1月16日因“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本基金认为,对国泰君安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5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肖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2015年7月16日,基金管理人公告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14日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就前述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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