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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7月21日起,邮储银行新增代理销售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所有新增代销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部分产品的转换业务,同时参加邮储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 一、新增代理销售的基金情况: ■ 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开通: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可在邮储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邮储银行此次新增代销的融通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具体基金如上表所示); 2、此次邮储银行新增代销的14只产品中,除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两只LOF基金不开通转换业务之外,其余12只开放式基金均开通转换业务,与前期已上线代销的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1609)、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61605)、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1612)均可相互转换。 三、定期定额投资优惠费率活动的说明 自本公告日起,此次新增代销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所有基金均参加邮储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不含后端收费模式。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及优惠活动详情请参阅中国邮储银行网站及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第一创业证券新增销售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及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第一创业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15年7月21日起,第一创业证券新增销售融通基金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参与第一创业证券费率优惠活动。 一、 新增销售基金及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 ■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7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第一创业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融通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新增代销基金;限前端、场外模式),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一律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今后第一创业证券新增代销或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融通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限前端、场外模式)都自动适用于上述费率优惠规则。 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第一创业证券销售的融通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模式的申购费率、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交易所场内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融通基金将与第一创业证券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本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第一创业证券此活动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服热线:400-888-18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rt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629)定于2015年7月22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融通证券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融通证券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融通证券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融通证券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场外申购融通证券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融通证券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融通证券份额赎回,融通证券份额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融通证券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0%。 融通证券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融通证券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日常转换业务 该基金暂不开放基金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目前该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其他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7.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 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1)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2)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7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7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查阅《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沟通并确认,本基金自2015年7月22日起,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开展的前端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同时,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自动参与网上直销相应的费率优惠活动。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9.3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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