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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4版) b)经济周期与行业发展的相关性; c)行业本身的周期等。 2)产业周期的影响。主要研判 a)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的支持或限制态度; b)产业周期对企业效益的影响程度。 3)行业成长性分析。主要考量 a)国民经济发展与行业增长的关联度; b)行业的发展空间、增长速度以及可持续的时间:主要研究行业整体供求状况的变化趋势,包括:当前是供给过剩、供求平衡还是供不应求,需求增长与生产能力增长和进出口贸易增长的关系; c)国内外行业的景气度及变化趋势; d)国内行业产业结构的演变趋势以及对行业利润率的影响; e)出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可能性及对行业的影响。 4)行业竞争力分析。主要分析 a)行业的集中度及变化趋势; b)进出入壁垒的强弱; c)替代产品对行业的威胁; d)上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及议价能力。 5)估值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行业的特点,确定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结合对行业成长性的判断,参考历史估值水平以及类似状况下代表性国家和地区行业估值水平,确定该行业合理的估值,得出行业股价高估、低估或中性的判断。 本基金管理人既会定期对大类行业的前景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首先确定大类行业的配置比例,之后根据对细分行业或产品的前景评价,进行大类行业内部的细分行业配置。 (2)个股投资策略 A、在行业配置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优势行业中获益程度较高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处于垄断地位或者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如具有垄断的资源优势、领先的经营模式、稳定良好的销售网络、著名的市场品牌或创新产品等。 2)公司具有持续的成长能力和成长潜力。除了考察公司过去2-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衡量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质量的量化指标外,更注重对公司未来成长潜力的挖掘,从公司的商业盈利模式的角度深入分析其获得业绩增长的内在驱动因素,并分析这些业绩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3)公司具有估值优势。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用相应的估值方法,参考国际估值水平,将公司的估值水平与整个行业的估值水平及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进行比较,重点考量过去1-2年的公司估值和市场对公司未来1年估值的预期作为指标,选择具有动态估值优势的公司。 4)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层素质及其经营决策能力、投资效率等方面,判断公司是否具备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能力。 本基金将对行业和个股的综合性比较优势进行持续评估,以准确把握优势行业及优势个股的变化趋势,根据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与行业景气状况的最新变化,重新评估优势行业,并据此对投资组合当中的行业和个股进行及时调整。 B、主题策略 投资主题是影响经济发展或企业盈利前景的关键性和趋势性因素,具有动态、前瞻、跨行业或跨地区等特征。作为以行业配置为基础的个股投资策略的重要补充,本基金的主题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深入挖掘上述趋势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以及潜在的投资主题,并选择那些受惠于投资主题的公司进行投资。 主题策略的关键步骤如下: a)主题挖掘:遵循自上而下的分析模式,从经济体制变革、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展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或企业商业运作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势以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化的关键性驱动因素,从而前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主题。 b)主题投资:通过对投资主题的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投资主题所对应的主题行业或主题板块,从而确定受惠于相关主题的企业。在此基础上,依据企业对投资主题的敏感程度、反应速度以及获益水平等指标,精选个股。那些敏感程度高、反应速度快、获益水平高的企业将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c)主题转换: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动态发展特征,而投资主题可能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变化。通过紧密跟踪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内在驱动因素的变化,不断地挖掘和研究新的投资主题,并对主题投资方向做出适时调整,从而准确把握新旧投资主题的转换时机,充分分享不同投资主题兴起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C、股票库的构建 在股票库的具体操作上,我们将根据以上个股精选策略,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筛选的手段,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挖掘。 1)定量筛选: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a)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b)盈利质量: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ROE)、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c)成长能力: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 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d)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定性筛选:作为定量筛选的重要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选择具备投资潜力的个股,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备选股票库。 a)行业地位突出、有市场定价能力。属于行业龙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b)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c)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d)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投资方法,力求在保证资产流动性和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资产配置 充分研究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和幅度,确定组合久期。根据各类属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各类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 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幅度和形状,对于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他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个券相对失衡状态。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价值的可转换债券;e、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1)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方面,基金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方面,通过对财务报表分析,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实施。利用打分机制来评判该企业企业的风险状况,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对风险的债券。 3)时机策略 a)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b)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c)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的投资采取基本面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基金管 理人和行业研究员对可转债发行人的公司基本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对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进行充分论证。在对可转债的价值评估方面,由于可转换债券内含权利价值,本基金将利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方法对可转债的价值进行估算,选择价值低估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基于市场系统风险模型的中短期风险判断,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仓位后,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当市场向好时,管理人可择机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能够使得组合β值稳定的头寸从而避免现货快速建仓带来的流动性冲击,然后在保持组合风险敞口不变的前提下,在缓慢的现货市场建仓过程中有节奏地将期货头寸逐步平仓,充分利用股指期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本基金投资所定义的优势行业主题类股票占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5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2、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012,046,391.58元,份额净值为1.403元。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5年3月31日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5年3月31日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2014年4月14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4号),指出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对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易贸易”)的重大业务活动可以实施控制,久易贸易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久易贸易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对公司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2014 年 6 月 3 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9 号),指出公司:1、披露其与君健塑胶原股东惠丰投资没有关联交易的信息不真实,2、《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中国证监会对科伦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014年7月4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47014号),公司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对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2015 年 1 月 28 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1 号),指出公司存在违法事实:1、公司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未按照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2、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的情况。科伦药业未依法履行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的情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并对公司做出处罚,以及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2015年 2 月 16 日,科伦药业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意见书》(【2015】 2 号),经查科伦药业在债务融资工具“11 科伦 MTN1”、“12 科伦 MTN1”注册发行阶段及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 一是科伦药业未在债务融资工具“11 科伦 MTN1”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与崇州君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未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未在债务融资工具“11 科伦 MTN1”、“12 科伦 MTN1”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与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易贸易”)及久易贸易子公司伊犁伊北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北煤炭”)、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淀粉”)的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未作为关联交易披露。二是科伦药业未在 2010 年年报和 2011 年年报中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未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未在 2011 年年报、2012 年年报中披露与久易公司、伊北煤炭、恒辉淀粉的关系,相关交易为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并对公司做出处罚,以及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11日。 ②根据《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本基金投资所定义的优势行业主题类股票占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六、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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