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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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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4908,场内简称:环境治理)经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40号文核准募集,并已于2015年7月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7月24日。为了充分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以及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15年8月7日截止。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以上销售机构中,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因系统升级,不再延长募集期限,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7月3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年7月6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4、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5、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对所持有的下列股票自2015年7月23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适用的基金范围:

  1、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消费新驱动”)与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代码:519688)、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代码:519690)、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692)、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蓝筹”,前端基金代码:519694)、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行业”,基金代码:519697)、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代码:519698)、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治理”,前端基金代码:519686)、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主题”,前端基金代码:519700)、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代码:519702)、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制造”,前端基金代码:519704)、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价值”,前端基金代码:519706)、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核心”,前端基金代码:519712)、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荣祥保本”,基金代码:519726)、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成长30”,前端基金代码:519727)、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双息平衡”,基金代码:519732)、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荣泰保本”,基金代码:519729)、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新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736)、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周期回报”,前端基金代码:519738)、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新回报”,基金代码:519752)、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多策略回报”,基金代码:519755)以及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8,B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9)、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0,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2)、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双利”,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3,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5)、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纯债”,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18,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20)、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双轮动”,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23,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25)、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月月丰”,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30,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31)、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为“交银强化回报”,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33,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35)之间的转换业务。

  2、开通后端收费模式下交银消费新驱动与后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代码:519689)、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代码:519691)、交银成长(后端基金代码:519693)、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代码:519695)、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代码:519699)、交银治理(后端基金代码:519687)、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代码:519701)、交银趋势(后端基金代码:519703)、交银制造(后端基金代码:519705)、交银价值(后端基金代码:519707)、交银核心(后端基金代码:519713)、交银成长30(后端基金代码:519728)、交银新成长(后端基金代码:519737)、交银周期回报(后端基金代码:519739)以及交银货币、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1)、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利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4)、C类基金份额、交银纯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19)、C类基金份额、交银双轮动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24)、C类基金份额、交银月月丰C类基金份额、交银强化回报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519734)、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3.1.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3.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1.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3.1.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1.5 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转换费率水平、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和举例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3.1.6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待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的转型安排,“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1日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即日失效且《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2、本基金于2015年7月1日起恢复办理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于2015年7月2日起恢复办理基金的赎回、转托管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4、本公告仅对交银消费新驱动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15日公告自2007年6月22日起对交银货币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单个基金账户(指所有销售机构下的同一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享受A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在办理其他基金转入交银货币的转换业务时,可任意选择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发起升降级处理,但投资者在办理交银货币转入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时需正确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否则交银货币的转出申请将因基金代码不准确而确认失败,并同样导致该笔转换申请确认失败。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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