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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1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先后披露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西陇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经事后审查,由于操作人员录入过程中出错,上述公告个别内容表述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2015年7月9日) 更正前: 截止本公告日,黄伟波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7,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3%。 更正后: 截止本公告日,黄伟波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4,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4.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0%。 二、《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2015年7月10日) 更正前: 黄伟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截止本公告日,黄伟鹏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3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 黄少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截止本公告日,黄少群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5,22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1%。 更正后: 黄伟鹏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截止本公告日,黄伟鹏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9,5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6%。 黄少群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0% 。本次质押的1,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截止本公告日,黄少群先生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0,87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4.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4%。 三、《西陇化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年7月22日) 更正前: 5、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及财资额度49万美元的信用额度的议案》的决议; 更正后: 5、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的决议; 因本次更正所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7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000元。 2015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董事兼总经理陈汛武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利萍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兼总经理陈汛武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利萍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增持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智光电气")于2015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49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口头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7日发布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完善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情况已通报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蹇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江端预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尤昭玲女士、颜爱民先生、卢雄文先生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蹇顺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用程序合法。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酒饮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附:蹇顺先生简历: 蹇顺,男,1971年5月出生,汉族,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 湖南省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工作;1997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建设银行株洲市城南支行信贷科科长;2001年6月至2002年1月,任建设银行株洲市城南支行副行长;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任建设银行株洲市城南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建设银行株洲市城南支行行长; 2007年1月至2010年6 月,任株洲市商业银行副行长;2010年6月起,任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2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2015年6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正在组织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 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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