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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2015-01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的"人民币按期开放T+1"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T+1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投资标的: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4、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30%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7月21日
7、产品收益期天数:90天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公司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4、除上述风险以外,还应关注本产品的下述风险:
4.1 中国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可能会导致该产品提前终止。
4.2 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或开放日之前,金融市场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无法获得更好的收益率。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六个月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二)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适度低风险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4年7月1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13日赎回,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5.90万元。
(二)2014年7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17日赎回,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30.29万元。
(三)2014年7月18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0日赎回,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2.16万元。
(四)2015年4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签订了《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证实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 T+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2日赎回,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4.41万元。
(五)2015年4月22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签订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15年7月22日到期, 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0.48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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