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崔坚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委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高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与净资本比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秀江、秦宏基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宇顺电子,证券代码:002289)于2015年6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2015年7月10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上述事项已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4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7月17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德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附件: 沈德才先生简历 沈德才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拥有丰富的海外电力能源投资、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工程合同与商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历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老挝南欧江流域水电开发公司董事长;中国水电尼泊尔上马相迪水电投资公司董事长;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沈德才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5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思美传媒,股票代码:002712)已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股票简称:秦川机床 股票代码:000837 公告编号:2015-38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一、7月22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万超先生买入3000股,副总经理赵甲宝先生买入8,000股。 二、7月15日、7月16日公司董事长龙兴元先生,董事、总经理胡弘先生,党委副书记王怀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林兴先生,赵甲宝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58,000股(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7)。 三、截至公告日,龙兴元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9,515股,胡弘先生持有30,000股,付林兴先生持有20,000股,王怀科先生持有8,000股,赵甲宝先生持有10,000股、刘万超先生持有3000股。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0,515股。 四、龙兴元先生、胡弘先生、付林兴先生、赵甲宝先生、刘万超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