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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5-051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达安基因,股票代码:002030)已于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3日,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简称:15中航重CP001,代码:041551033。 本次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期限366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3.70%。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15年7月24日,兑付日为2016年7月24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7月24日全额到账。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1502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2日、23日、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拟将其持有的美尔雅集团公司的79.94%股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已自2015年4月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28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1日、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004号、2015005号.2015006号.2015007号公告)。 上述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仍无实质性进展需要进一步披露。 2、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改变主营业务的计划和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拟将持有的美尔雅集团公司的79.94%股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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