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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各项业务项目的深入发展,公司各项业务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产品规模及应用进一步扩大,产品布局进一步完善,并不断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加强新市场新客户的拓展能力,尤其在汽车业务领域的布局规划得到实质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提升,但仍需积极应对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各项成本不断上升等不利影响,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65,164.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5%,营业利润5,700.55万元,利润总额5,944.13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281.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22户,详见本章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减少2户,详见全文之“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建民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吕文华先生、李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内保外贷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三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Deren Europe Investment Holding SARL(中译名:得润欧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4,04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相关担保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聘任的高管人员简历如下:

  吕文华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6年任职于卡夫食品广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6年至2008年任职于德尔福派克电气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德尔福连接器业务全球财务总监、德尔福派克亚太区财务总监、德尔福派克广州公司总经理等;2008年至2009年任职于法国凯捷公司,担任北亚区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四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行政官;2012年至2015年任职于广州联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公司。吕文华先生在集团财务管理、企业全面管理和国际化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吕文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7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丽华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先后任职于上海航天局803研究所、日本JVC(上海)有线公司,担任研发、设计工程师;1995年至1997年任职于日本昭和塑料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质量部经理、家用产品事业部经理;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德尔福派克电气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采购/供应链负责人;2006年任职于李尔集团亚太总部,担任亚太区采购负责人;2007年至2015任职于管理咨询公司AlixPartners,担任副总裁、董事职务;2015年7月加入公司。李丽华女士在汽车行业工作多年,在跨国公司具有多年的咨询及运营经验,擅长采购绩效改善、供应链管理、销售与营销及工程和质量控制、财务管理、战略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和重整。李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4号)的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0元,募集资金合计309,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其他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4,222.5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10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并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公司和专户存储托管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情况,保荐机构有权对存储账户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行使其监督权。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的进展、收益实现等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4,974,222.58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在卢森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Deren Europe Investment Holding SARL(中译名:得润欧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得润”)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并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4,04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并签订融资相关担保合同文件。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数额等值人民币74,4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2%。

  本次担保事项已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申请三年期不超过3,500万欧元内保外贷业务,即公司向当地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由其向境外金融机构开立保函,再由境外金融机构向欧洲得润提供不超过3,500万欧元的贷款。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欧洲得润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地点:卢森堡,注册资本:12500欧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提高子公司对外投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万欧元连带责任担保。

  六、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50,360万元,连同本次新增担保3,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4,04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额度至等值人民币敞口74,4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4.3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2%。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5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171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具体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55;投票简称:得润投票;

  2. 投票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价格进行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成功激活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电话:0755-89492166 传真:0755-89492167

  电子邮件:002055@deren.com

  邮编:518041

  联系人:王少华 贺莲花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5年8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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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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