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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53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在关联董事李增群、滕飞、陈殿欣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54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2015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1”。 2.投票简称:“冰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冰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秀欣、刘莉 电话: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表出席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55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拟向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香港”)不超过18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冰轮香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冰轮集团”)全资设立。2014年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冰轮香港100%股权,2015年7月下旬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处于股权交割期间,本次担保暂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待股权交割完成,冰轮香港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将为非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滕飞、陈殿欣回避表决,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议案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2月8日;注册地点:RM.1105,LIPPO CENTRE TOWER1,89QUEENSWAY,ADMIRALTY,HONG KONG;法定代表人:焦玉学;发行股本:2万港元;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除对外投资外未进行其他业务经营;冰轮香港暂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冰轮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冰轮香港的实际控制人是烟台市国资委。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冰轮香港的资产总额为191383.26万元,负债总额为156522.90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118.16万元,营业收入为128736.33万元,利润总额为1058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6.34万元。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冰轮香港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冰轮集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认为风险可控。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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