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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6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6亿元。发行工作已于2015 年7月24日结束,网下发行6亿元。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5-059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航三鑫,证券代码:002163)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通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部分董监高管人员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50号、2015-051号公告。后续增持进展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53号、2015-054号公告。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董监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中小企业板交易公开信息中查询。 4、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61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司正在全面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加快各项工作的推进。 2、经前期论证,初步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泛家居供应链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并补充营运资金。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与国内某知名家居电商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及其股东就投资参股电商平台及与电商平台进行业务合作事项进行谈判磋商,已基本确定拟投资参股电商平台的股权比例。该电商平台为境外股东控制的VIE结构,股东人数多且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谈判工作量大。公司目前仍需与电商平台及其股东就投资估值水平和业务合作具体事项进一步谈判磋商。鉴于公司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就相关投资合作事项与电商平台及其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泛家居供应链智能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运营模式、建设规模等要素并完成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评估,因此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方案。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目前公司已和潜在投资者进行磋商沟通,潜在投资者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方案确定后才能最终明确其认购意愿和认购金额。 4、本次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方案、认购对象等方案细节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25 股票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81号文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 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7月24日结束,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规模为0.1亿元人民币。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为0.1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3.33%。 2、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为2.9亿元人民币。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2.9亿元人民币,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96.67%。 特此公告 发行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ST美利 公告编号:2015-053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和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虽然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已连续亏损,如果公司2015年下半年度继续亏损,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或退市风险。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现处于前期建设过程中,截止目然该公司已取得了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与相关业务客户的洽谈正在进行中,运营团队也正在积极组建中。由于项目建设资金尚未完全落实,项目完成时间及项目完全建成后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状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金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3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接到珠海横琴新区长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珠海长实")的通知,珠海长实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利科技,证券代码:002464)于2015年4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6月2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披露列入事后审核范围。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5】第 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述函件的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截至目前,《问询函》中涉及的多数问题已得到落实,相关文件已经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因《问询函》中有关问题的回复涉及海外税务、法律意见,工作量大,公司难以在2015年7月24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与信息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延迟《问询函》的回复与披露时间,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和相关文件的补充完善及信息披露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且重大资产购买需取得国家发改委和主管商务部门的备案之后,办理股份转让手续,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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