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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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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恭运、张岩、张光磊、单既强、宫耀宇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金明 王新宇 王传铸

  2015年7月26日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金明 王新宇 王传铸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资本”)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豪迈资本未发生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与豪迈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山东豪迈动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公司将借力合伙企业推动公司健康、快速成长。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集团”)持有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岩同时为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程序

  2015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恭运、张岩、张光磊、单既强、宫耀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5号楼101-120

  成立时间:2015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岩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市场调查。((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豪迈集团持有豪迈资本30%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岩持有豪迈资本10%股权,其他股权为专业团队持有。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豪迈动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出资安排:合伙企业总出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豪迈资本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出资方式:均为现金方式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从事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促进中国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

  2、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下列日期中较早的一个为止:(1)成立日起满5年之日,或(2)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全部投资完毕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在投资期届满之后,有限合伙人将无须为投资于新的投资组合公司而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出资承诺,但为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偿还合伙企业债务除外。

  投资期结束后至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普通合伙人应将合伙企业对投资组合公司的投资全部变现。在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不应投资于新的投资组合公司。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投资期和退出期均可延长一年,并应报登记机关备案。

  3、出资

  合伙企业总出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豪迈资本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4、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应从事对主营业务位于中国的公司的股权投资及相关投资;特殊情况下可从事对位于中国境外公司的股权投资及相关投资,但需要经投资委员会和合伙人表决全体一致通过,并且需要履行中国政府的相关审批程序。

  5、运营与投资管理

  由豪迈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整体运营,并根据合伙协议及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

  六、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八、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可合理借助资本市场专业化运作团队投资运作能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效应,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还将借助合伙企业实现价值链整合,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九、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本有限合伙是一种长期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十、本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豪迈资本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1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豪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资本”)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豪迈资本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恭运、张岩、张光磊、单既强、宫耀宇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14日(周五)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4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8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7日(周五)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7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5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3、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3.登记地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62595 投票简称:豪迈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故不设置“总议案”进行投票。

  ⑤议案一需为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高密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

  邮政编号:261500

  联系人:王晓静 姚聪颖;

  电话:0536-2361002 传真:0536-236153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专业化运作团队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效应,并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链整合,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此次参与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山东豪迈动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议案全文刊登于2015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柳胜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7人出席现场表决,2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共有9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通讯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亿元与豪迈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山东豪迈动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

  本议案全文刊登于2015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恭运、张岩、张光磊、单既强、宫耀宇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豪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豪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豪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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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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