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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2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7月21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审议。

  同意李家栋先生、宋临泽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并对李家栋先生和宋临泽先生任职公司监事期间的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以及为本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1)提名范红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提名陆雅萍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红女士: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8年在浙江兰亭高科有限公司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2009年至2010年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办科员,2011年至今在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从事管理工作,现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陆雅萍女士:198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3年至今在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从事外贸业务工作,现任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7月28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7月21日以现场送达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赵新建、应可慧在杭州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温烨在北京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其他6位董事在绍兴以现场方式书面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省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整体水平,结合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4万元/年(税后)调整为6万元/年(税后)。另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办理其他公司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温烨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申请,并对温烨女士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以及为本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单立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会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本议案通过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立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由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3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单立平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2006年6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民商法专业。最近五年均任职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任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主任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管,主要专注于公司、证券、股权投融资、兼并重组、互联网金融等资本市场领域的非诉讼业务,能通过综合运用管理和法律、金融等各种工具,为企业夯实法律基础并尽快对接和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栋先生和监事宋临泽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家栋先生和宋临泽先生均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的申请。

  李家栋先生和宋临泽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家栋先生和宋临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李家栋先生和宋临泽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李家栋先生在担任监事会主席和宋临泽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忠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温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温烨女士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

  温烨女士辞去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温烨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温烨女士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温烨女士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以及为本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4日15点整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4日

  至201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 08月 12日-2015年 08月 1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吴秋婷、高璟琳

  电 话:0575-88622076

  传 真:0575-88622076

  邮 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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