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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证券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5-05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2015年8月13日在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5日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5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8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证券代码:362531 2、 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3、 投票日期:2015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天顺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2 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依 2、联系电话:0512-82783910 3、传真:0512-82757667 七、其它有关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5-054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7月21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天顺风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股票简称:天顺风能 股票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5-05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天顺”)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天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信用担保的范围覆盖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下的信用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年8月19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源路29号; 4、法定代表人:严俊旭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6、主营业务:新能源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锅炉配套设备、起重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7、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 ■ 注:此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确认。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5、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包头天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包头天顺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包头天顺向宁波银行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信用担保的范围覆盖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下的信用担保事项。公司为包头天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5%。 截至2015年7月27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8,469.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4.1%。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天顺风能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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