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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3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4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 2.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将进一步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详见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2.6 现金流量情况 ■ 2.7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 注:1、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2、净息差=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2.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36,948户。 单位:股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2报告期经营思想 充分认识公司所处阶段和目标,通过全面实施五年发展战略规划,坚持在发展中推动创新转型,在创新转型中提升质量和效益,不断做强做精做出特色,实现“中小银行中一流综合金融服务商”的战略愿景。 3.3 报告期经营业绩 业务保持较快增长。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313.02亿元,较年初增加1581.52亿元,增幅27.59%;存款总额4762.56亿元,较年初增加1079.27亿元,增幅29.30%;贷款总额2040.49亿元,较年初增加293.64亿元,增幅16.81%。 经营效益实现良好。报告期内,利润总额46.33亿元,同比增加10.11亿元,增幅27.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8亿元,同比增加7.01亿元,增幅24.45%;基本每股收益1.20元,同比增幅23.71%。 监管指标总体良好。截止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12.30%,成本收入比21.20%,拨贷比3.30%,拨备覆盖率347.15%,保持了较高的风险抵御能力。 3.4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5 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包含归属于该地区的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3.6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7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8 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及其重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9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0 贷款投放前十位的行业及相应比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总额2040.49亿元,其中公司类前十大行业贷款投放为 1547.21亿元,占比75.83%;2014年末,贷款总额1746.85亿元,其中公司类前十大行业贷款投放为1326.55亿元,占比75.93%。 对公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制造业比年初下降1.98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比年初上升1.64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比年初下降3.78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1 贷款主要地区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南京地区贷款余额为790.68亿元,比年初增加102.0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8.75%,比年初下降0.67个百分点;公司在南京以外地区贷款余额为1249.81亿元,较年初增加191.61亿元,其中江苏地区(除南京外)、上海、北京、浙江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40.08%、7.72%、7.32%、6.13%。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2 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3 前十名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为72.46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3.55%,占期末资本净额的12.57%。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4 个人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5 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19.42亿元,较年初增长3.03亿元,不良率0.95%,较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不良贷款按照贷款投放的行业分布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不良贷款按照贷款投放的地区分布情况: ■ 公司为稳定资产质量,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大风险事项的前移管理。为了遏制不良贷款的反弹,公司进一步加大对风险事项的前移管理,提前介入风险事项的处置化解,提前防控增量不良。 二是加强不良处置的组织推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条线会议,研判处置形势,明确管控目标,提高总分行联动,进一步推进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是深化名单制不良管理制度。重点不良大户始终是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公司以名单制不良的处置化解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名单制不良处置进程,通过对名单制大额不良的有效管控从而保障公司整体资产质量的稳定。 四是严格按照监管政策实施核销。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核销政策要求,按照应核尽核原则推进不良资产核销处置,维护资产质量整体稳定。 五是强化问责管理,加强考核指引。公司加大对不良资产的问责管理,提高问责震慑力,提高员工履职意识和责任约束,同时,公司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资产质量的管控要求。 (2)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6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18 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联营企业情况 ■ 子公司情况 ■ 3.19 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3.20 抵债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1母公司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杠杠率相关指标,本报告期末及2014年末,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杠杠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第1号)计算;其他比较期期末,根据《商业银行杠杠率管理办法》计算。公司将根据《商业银行杠杠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第1号)进一步披露相关附表信息, 详见公司网站 (www.njcb.com.cn)。 3.22 客户存款构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5 股东权益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6 利润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7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185.70亿元,同比增加46.64亿元,增长33.53%。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8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96.49亿元,同比增加19.15亿元,增长24.76%。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9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非利息净收入19.94亿元,同比增加7.35亿元,增长58.35%。 单位:人民币千元 ■ (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 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0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1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2 所得税费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3 计息负债、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与平均利率情况 ■ 3.34 报告期末所持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报告期所持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5 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36 报告期委托理财、各项代理、托管等业务的开展和损益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发行理财产品143期,1851款,累计发行金额1832.82亿元,同比增长超51%。其中2009-2015年发行的2015年兑付的理财产品均实现正收益,并给予理财产品投资人预期最高收益率的回报;共向个人客户发行理财产品(不含日日聚金)1027期,累计销售1084亿元。 报告期内,代理承销4期储蓄国债,共计9亿元;代理23款集合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代理资金总规模22.5亿元;代理销售基金产品399支,销售各类开放式基金及基金一对多专户产品共计115.97亿元;代理销售保险产品70支,代理销售保险金额2.72亿元;贵金属延期交易金额4.51亿元,销售实物贵金属82.23公斤;三方存管累计开户数达8.34万户。 报告期内,资产托管业务发展良好,托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业务时点规模人民币6000亿以上。 3.37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层面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政策》以及经营层面的《南京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组织职责、估值依据、原则、方法以及估值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在进行公允价值估值时,前台交易、后台估值、风险管理等部门相互独立,互相制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拟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建立和使用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估值方法、模型,组织实施金融工具估值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财务部门负责审核估值方法的选择和调整,并在估值模型投入使用前或进行重大调整时进行验证,进行估值确认、计量和列报;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公允价值估值的内控制度、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参数及信息披露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相关估值方法与结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管理建议书。公司在选择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与参数时,遵循先场内后场外、先当前后历史、先相同后相似的原则,尽可能使用市场可观察的参数。 报告期末,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4.2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4.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林复 2015年7月28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4-03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江苏镇江召开。林复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朱增进董事因公务原因委托范卿午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1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365,955,5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168,298万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下转B3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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