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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5-073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15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为96,745.00万元、32,742.31万元及32,849.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报告期濮阳中炜化工并入合并报表增加所致;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34.33%及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8.86%主要是:主要系公司处置天原集团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2015年1-6月份,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96.56万元,同比增长439.04%,主要系公司处置天原集团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2015年1-6月份,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57%,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4、2015年1-6月份,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6%,同比增加11.76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15年7月8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30-460%。本次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长为439.04%,在预计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5-2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和7月2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按照规定,于2015年7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不存在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资产注入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针对公司的前述重大事项。 2、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 本次业绩数据为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3、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进行自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11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15-05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2日起停牌。后经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2015年7月4日分别发布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发布了进展公告。 201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事项及其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29日进行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4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详情参见公司在 2015年5月5日和2015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88号)。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情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三只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不包括ETF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三维通信(002115)、鼎汉技术(300011)及银江股份(300020)自2015年7月28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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