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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8号)核准,于2015年6月开始实施非公开发行18,440,904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1.93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84.72元,扣除发行费用7,908,440.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091,543.82元。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来的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后的募集资金金额217,499,984.7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0083号)验证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5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近日,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分支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各专户信息及存储金额如“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中所述。该等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即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项目的募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专户中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的募集资金共574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5年7月3日等,期限1个月;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5年7月8日,期限3个月;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5年7月3日,期限2个月;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分理处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元支行的募集资金为0万元。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与专户开户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开户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洋、袁成栋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开户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证券。专户开户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华泰联合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专户开户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华泰联合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行、华泰联合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泰联合证券督导期结束(2015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6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7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裁。 关联董事陈健先生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同意聘任钟明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关联董事钟明博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蒋忆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董丹青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谢巍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黄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周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许克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吴颖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陈健先生、钟明博先生、蒋忆女士、董丹青女士、黄涛先生、谢巍先生、周波先生、许克菲女士、吴颖艳女士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聘任许克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陈健:1962年出生,清华大学计算机本科,浙江大学计算机系工学硕士,副研究员。1991年至2001年任浙江大学图灵计算机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浙江浙大网新图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总裁。 钟明博:1967年出生,清华大学电机工程学学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日轻情报系统株式会社、北京松和电脑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株)CIJ入社,2000年创立北京日研聚计算机公司,2004年11月至2010年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蒋忆:1962年出生,浙江大学MBA。1991年进入浙江大学快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市场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2004年3月至2010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 董丹青:1971年出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先后任职于浙江物资开发总公司、浙江省物产集团、浙江恒泰化轻有限公司、INTERPLEX有限公司、浙大网新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 谢巍:1967年出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副研究员职称。1989年起历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党委副书记、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4年至2006年任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黄涛:1978年出生,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会计系,学士学位,会计师。2000年至2003年任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2011年起担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周波:1969年出生,浙江大学计算机应用博士。1996年至2003年任教于浙江大学。2003年至2005年任浙大网新恒宇软件公司副总经理和首席运营官。2006年起至今任浙江网新恒天软件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起至今任浙江浙大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起至今任浙江浙大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许克菲:1976年生,浙江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8年就职于改革月报杂志社,2001年起进入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颖艳:1976年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起先后就职于康恩贝制药公司、浙大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大网新国际软件服务事业部。2007年起至今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5-34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8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通知,深圳东阳光实业以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东阳光实业承诺自上述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购买本公司股份。计划购买金额不低于2.6亿元,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减持。 二、本次购买计划实施情况 201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深圳东阳光实业已于2015年7月16日设立完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3亿元,并开始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7月28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通知,自首次增持至2015年7月28日收盘,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购买本公司股份合计24,688,785股,均价8.8136元/股,购买股份占公司现总股本2,468,873,909股的1.00%。 本次购买前,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974,41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68%;其中,深圳东阳光实业直接持有755,309,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93%。 本次购买后,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999,105,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68%;其中,深圳东阳光实业及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计持有779,997,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93%。 三、后续购买计划 深圳东阳光实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坚定不移的支持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继续履行相关承诺,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继续购买本公司股份。在满足前述承诺后,不排除继续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购买本公司股份的可能。 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一致行动人将继续履行前期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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