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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围绕董事会制订的经营目标,公司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千方百计开拓葡萄酒市场,在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9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7.95%。201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就该审计意见涉及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司正在或拟采取的措施是: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重大进展,《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公司行政许可申请并于2015年6月26日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书》,公司目前正在准备反馈意见回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彻底改善。 2、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继续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研制新产品,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推广葡萄酒产品。在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下调的情况下,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6.86%。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葡萄酒广告宣传力度,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努力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能力。 (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会原则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和日常经营情况,并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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