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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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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2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7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监会指定法定媒体刊登了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更正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19、2015-020)。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1日

  至201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5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其中《关于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于201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补充完善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a、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b、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15 年 7月 29 日-30 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15 年 7月3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5-008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 年7月24日、2015 年7 月27日、2015 年7 月2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并特别关注下列所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对电子信息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目前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电子信息行业的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00%、93.26%和87.03%。电子信息行业是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市场规模及潜力巨大;同时,电子信息行业市场响应速度要求高、竞争激烈等特点也促使其通过供应链外包方式提升其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电子信息行业的供应链外包市场规模巨大,但公司依然面临着因电子信息行业景气程度波动而对公司盈利造成影响的风险。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存在的风险

  公司于2009年6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2年9月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2442004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应重新进行认定取得资格,并自取得当年起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将对2015年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兴商业模式拓展业务面临的风险

  供应链管理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融合了相当于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公司、资金平台公司和管理咨询公司的功能,它主要通过承接客户非核心业务外包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资金流、商流、信息流和工作流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与传统的服务模式有较大差异,属于新兴商业模式。该商业模式在国外发展已较为成熟,在国内方兴未艾,目前已被熟悉该商业模式的在华跨国公司和较多参与国际竞争的境内企业采用。但是,由于境内多数企业对基于非核心业务外包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的需求尚不迫切,再加上很多企业对供应链管理服务还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使得该新兴商业模式的推广可能需要一个渐进的期间,导致公司业务出现无法迅速扩大的风险。

  4、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风险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时,涉及大量境外采购的外汇支付业务,由于境外人民币远期外汇合约和境内人民币即期汇率存在远期即期差,且境内人民币存款利率与境内境外外币贷款利率也存在利率差,为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通过购买银行推出的无风险、固定收益的组合售汇产品完成外币货款支付。

  银行的组合售汇产品仅提供给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有实际付汇需求的客户,并且需要客户向银行提供贸易项下对外付汇的必要单据。

  公司通过购买组合售汇产品进行外币货款支付是公司提供资金流服务时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实现整体服务收益的重要手段,是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本身紧密相关。无论人民币升值、波动或者贬值,只要存在人民币即期远期汇率差与不同币种存款贷款利率差合计为正的情况,公司就可以通过购买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购买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降低外币货款支付成本分别为2,237.12万元、2,508.83万元和3,127.72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40.69%、41.00%和25.05%。公司通过银行提供的组合售汇产品进行货款结算可取得无风险收益,虽然不会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亏损的情况,但由于组合售汇要受人民币即期远期汇差及不同币种存款贷款利率差影响,若汇差和利差的波动区间较窄可能出现公司组合售汇收益减少的情况。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37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此前因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筹划增资扩股事项,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于2015年7月15日和7月2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3、2015-36),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至今。

  目前中山证券拟增资扩股事项正在继续筹划中,中山证券已于2015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同意中山证券增资扩股事项,并同意将拟定的增资扩股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中山证券增资扩股事项还须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通过。由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207,债券简称:14锦龙债)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5-046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通知,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28日增持公司A股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年7月2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截止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在开展相关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予以披露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禾欣股份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禾欣股份(002343)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禾欣股份(002343)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编号:2015-07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4家分支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陕证监许可字[2015]22号),核准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广州市、上海市浦东区各设立1家C型证券营业部。

  公司将根据陕西证监局要求,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并办理有关证照。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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