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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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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 2015-4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下午3:00—7月28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1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第五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正林先生(公司董事长肖临骏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34,454,560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的50.1460%。

  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34,439,560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的50.1438%;

  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2%;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666,961,416股的0.00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钟思均先生和刘爱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34,439,56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选举钟思均先生为公司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18,5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39%)。

  (2)以334,439,56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选举刘爱义先生为公司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18,50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39%)。

  (二)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为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34,454,56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下属7家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6.5亿元。本次为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蒋丹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47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德”)自主研发的二十八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取得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批准日期为2015年7月6日,有效期至2020年7月5日。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体外诊断试剂系列产品由威尔德生化事业部研发,本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将可正式上市销售。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医疗器械产业,不断丰富公司医疗器械产品门类,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及的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8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期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5年4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高新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高新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参考年化净收益率:4.8%,起息日:2015年4月23日,到期日:2015年7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5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截至2015年7月22日,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兑付到账,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355,069.97元,符合预期收益。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5-04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二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目前,以上二人持有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股票于2015年7月29日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126,000股。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15-051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中基,证券代码:000972)已于2015年7月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并分别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目前,公司就引进战略投资者事宜正在进行沟通谈判、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鉴于上述事项仍在推进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中基,证券代码:000972)自2015年7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65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立股份")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讨论,董事会决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基于自身能力和机会,洞察那些有前途的行业并加入其中,强化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能力和优势,在成本、效率、技术等方面追求卓越,创造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为集中公司资源实施公司战略,公司拟将下述产业予以剥离:在2015年底前,剥离公司房地产业务;在2016年底前剥离公司橡胶胶带及农业机械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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