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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0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五)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择机购买12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0,000万元(大写:肆亿元),用于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阶梯收益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产品简码:AGJ154020)。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卓越计划阶梯收益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二)产品代码:AGJ154020 (三)投资币种:人民币 (四)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信用等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 (五)认购金额:40,000万元(大写:肆亿元) (六)产品年化收益率: 以理财份额存续天数对应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7天(含)至14天(不含)2.35%,14天(含)至21天(不含)2.55%,21天(含)至30天(不含)2.75%,30天(含)至60天(不含)2.80%,60天(含)至90天(不含)2.60%,90天(含)2.50%。 (七)产品认购日:2015年7月22日 (八)产品到期日:自产品成立日起7天-90天后的工作日 (九)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在银行到期终止理财或提前终止理财,后2个工作日给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十)资金来源:闲置募投资金 (十一)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该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二)利率风险: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由平安银行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方式确定,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其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三)流动性风险:在该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 (四)信用风险:该理财产品到期其本金及理财收益由平安银行负责支付,若产品存续期间平安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品种。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除前述披露内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理财产品及风险投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0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1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段志平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段志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周先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 周先敏先生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的董事,有着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具备深厚的医药和医疗行业经验。(周先敏先生简历见附件) 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周先敏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谢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段志平先生辞职后,公司余任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段志平先生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谢海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段志平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谢海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谢海先生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医药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谢海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薛迪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迪桦先生因工作调整,决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薛迪桦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薛迪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薛迪桦先生辞职,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金振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金振声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周先敏先生简历 周先敏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担任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优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南县顺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双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谢海先生简历 谢海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担任成都市龙泉驿区航天总医院药房药剂师、成都地奥医药集团河南片区区域经理、四川片区商务经理、地奥连锁大药房总经理、地奥医药集团北京片区总经理。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海先生未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金振声先生简历 金振声:男,中国国籍,1980年4月生,上海财经大学双学士。 曾任职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四川迪康集团项目经理,上海立人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成都文旅集团高级项目经理,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书。 金振声先生未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0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谢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2日1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202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5年 月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恒康医疗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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