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GDP实现同比增长7%。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二季度主要指标增速企稳向好,国民经济出现积极变化,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增强,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5%,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体育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下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和资本市场动态,在广泛调研、审慎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一体两翼”战略发展方向,尤其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并紧紧围绕该战略目标进行运作,公司进行全面业务转型。同时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重新选聘了新一届经营班子团队。新一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专业分布和知识结构等更加合理和全面,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战略发展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为顺利实施公司体育产业发展,实现体育国际化、市场化、证券化、网络化四化建设方针,公司积极开展以下布局:

  1、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限公司,旨在拓展体育赛事与传播的国际化运作;

  2、在珠海横琴自贸区申报设立横琴体育产业交易中心,旨在推进国内体育资源交易市场化、证券化;

  3、设立横琴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发起基金产品增资收购浙江万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作体育O2O平台—运动世界)35%股权,旨在打造科学、高效、便捷的体育产业网络化服务平台,后续公司将以发行股票方式收购其剩余的不少于25%股权,达到控股地位。

  4、为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一体两翼战略所提出的体育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公司体育事业,公司将剥离非经营性地产,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5、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收购亚洲职业篮球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斯坦科维奇杯、亚洲职业篮球联赛唯一运营权)55%的股权,旨在进一步加速公司体育产业生态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化运作力度。

  6、公司与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签署《关于体育产业之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全资子公司中体联(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增资,以该公司为平台开展体育规划设计等业务。

  7、为更好地适应与匹配公司当前运行的体育业务及未来体育发展战略,公司的注册名称正在变更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公司与体报总社之全资子公司健与美(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全国家庭健身挑战赛的合作协议》,承办全民健身大行动系列公益活动之一的全国家庭健身挑战赛。

  9、公司积极启动了包括体育事业部设置、组织架构调整、体育人才全面招聘等事宜,以配合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转型。

  公司已初步建立体育国际化、市场化、证券化、网络化的平台布局,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体育发展战略,不断通过对外合作、兼并收购等方式快速扩大公司在体育市场的规模及份额,成为全国一流的体育产业龙头企业之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新设子公司情况:

  ① 横琴莱茵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把握产业整合并购机会,2015年1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横琴莱茵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基金”),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② 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限公司、莱茵达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莱茵国际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积极推进董事会提出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迅速切入体育产业,2015年4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莱茵达(澳门)文化体育赛事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澳门币,其中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澳门币,占注册资本的70%;全资子公司莱茵基金出资3,000万元澳门币,占注册资本的30%。

  2015年4月,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莱茵达体育文化有限责任公司(LANDER SPORTS CULTURE LLC),注册资本950万美元。

  2015年6月,公司设立莱茵国际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③ 南京莱茵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浙莱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015年6月设立了南京莱茵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浙莱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能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上海能源注册资本100万元。

  2015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洛克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佰优能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洛克能源认缴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杭州佰优能实业有限公司认缴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根据上述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公司拥有对上述被投资单位的权力,能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故本报告期将上述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减少子公司情况

  因经营项目变动,杭州洛优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继胜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95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0),定于2015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延期召开原因说明

  现由于公司多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告知公司董事会,其因2015年8月7日有重要工作日程安排,无法参加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开会日期由2015年8月7日延期至 2015年8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新增临时提案概述

  2015年7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9,946,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名称,原有经营范围已不适应公司新名称及业务发展方向,拟将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租赁经营;家具、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纺织原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商务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变更为“体育项目建设及运营;实业投资;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产业投资;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承办和运营;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体育运动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业务;体育赛事版权管理;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娱乐及体育设备的出租;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审核为准。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拟发生变更,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条款应相应修改: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9,946,78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超过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提案作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原第一项议案不变。

  除延期召开和增加两项议案外,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现将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7月21日及2015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3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证券事务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上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 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莱茵置业”股票的投资者,如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分别对应的申报如下:

  ■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 15:00至 2015 年8月11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

  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15:00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李钢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9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名称,原有经营范围已不适应公司新名称及业务发展方向,拟将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租赁经营;家具、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纺织原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商务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变更为:“体育项目建设及运营;实业投资;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产业投资;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策划、承办和运营;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体育运动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业务;体育赛事版权管理;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娱乐及体育设备的出租;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拟发生变更,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条款应相应修改:

  ■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第三项议案尚需提请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公 司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义乌打造电商高地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行 情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告

2015-07-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