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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5-4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 8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8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15:00至2015年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3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5 回购股份的期限;

  1.6 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网络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159,投票简称:国际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1.01代表子议案,以此类推;2.00代表议案二。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登录投票系统后,可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本次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5:00。

  五、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查询。

  七、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9楼

  (2)联系人:李润起、顾君珍

  (3)联系电话:0991-5854232

  (4)传真:0991-2861579

  (5)邮政编码:8300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八、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9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因重大事项披露了《涉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5712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713号),并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仍在评估中,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5-47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SIEMENS AG(西门子股份公司)签署了81台换热器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9,000,011.00欧元。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7月28日。

  2、合同标的:81台换热器。

  3、合同总额:9,000,011.00欧元。

  4、合同生效条件:公司2周内将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的完整合同回传给SIEMENS AG即生效。

  5、合同竣工时间:最后一台换热器交货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换热器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明确主要事项如下: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4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9日,本公司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轩松先生(持有公司803,314,588股,占公司总股本19.75%)的通知称,张轩松先生于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分别将所持本公司股份各7,000万股流通股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4,000万股),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27日及2016年7月28日。

  以上交易完成前张轩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被质押的股数为34,4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47%;交易结束后,张轩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质押的股数为48,45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47%。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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