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5-035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5年7月27日晚,有网络媒体刊登了《关于长虹集团公司、长虹股份公司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公开报案书》(以下简称"公开报案书"),目前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主要内容涉及:"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采取公开报案方式,实名举报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就赵勇在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上涉嫌严重违法、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等有关问题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公开报案。" 二、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报道,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函向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问询,长虹集团书面予以回复,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长虹集团书面回复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长虹集团询证,长虹集团回复如下: 1、该公开报案书确为杨学军本人发布。 2、关于该公开报案书涉及的内容,长虹集团正组织相关方进行核实;有进一步的核实结论,将及时告知四川长虹。 (二)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昊")系长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未持有安徽鑫昊股权。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四)赵勇先生履职情况 赵勇先生现任长虹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赵勇先生在正常履职状态中。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因相关机构或个人散布谣言、报道误导性消息、发布误导性分析结果而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 号:2015-02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情况低于预期,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近637万元,同时公司上半年人员费用有所增长,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各项利润指标均较上年同期下降,下降率均超过30%以上。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与《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加盖公章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恒星")决定与盛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创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全称为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营业执照。(以下简称" 瑞信新能源"或"合资公司")。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合同、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瑞和恒星持有瑞信新能源股权比例为55%,盛创投资持有瑞信新能源股权比例为45%。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控股股东是信义光能(BVI) 有限公司,信义光能(BVI) 有限公司为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设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已经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 2、法定代表人:高海军 3、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10 万元 4、出资方式:自筹资金 5、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正平镇联合村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生态农业投资建设开发;能源合同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本次通过合资公司的设立,基于对光伏新能源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未来将对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运作以获得收益价值,并提升双方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产业资源,积极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支持双方相关业务的发展,通过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五、设立合资公司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 号:2015-4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及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控股")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股东提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起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2)、《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5)。 一、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华阳控股的告知函,函中表示华阳控股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各项工作正常进行中,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华阳控股会根据事项的进展及时告知公司。 2、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傲盛霞的告知函,函中称随着相关各方逐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评估,傲盛霞与交易对手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就关键交易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因近期股市波动较大,双方未能就核心交易条款达成一致,认为目前继续推进该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重组事项。 同时傲盛霞在函中承诺在公司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其他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要求相关方加紧推进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早确定重组方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证券代码:002159 公告编号:临2015-5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6日,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7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尚在进行中,并正在抓紧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以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确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具体时间。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作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 号:2015-05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股票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2015年7月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相关方案制定及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保障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1日前完成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事宜。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