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5-063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升华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钱海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彭金超、阮曼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5-064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在升华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由副董事长钱海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顾利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根美女士、黄轩珍女士、顾利荣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李根美女士。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顾利荣先生、钱海平先生、陆炜先生、李根美女士、冯加庆先生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顾利荣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冯加庆先生、钱海平先生、黄轩珍女士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冯加庆先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轩珍女士、钱海平先生、冯加庆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黄轩珍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