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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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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瀚蓝环境 股票代码:600323 编号:临2015—028

  债券简称:PR发展债 债券代码:122082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91,319,72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5年8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说明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2 年6月8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61 号《关于核准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公司使用原名“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1,319,726股新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控股”)发行的91,319,726股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79,242,881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从579,242,881股增加为766,264,018股。具体如下: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6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完成向创冠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发行91,019,417股、向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6,534,611股,股份锁定期36个月。公司股本变更为716,796,909股。

  2、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完成向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9,467,109股,股份锁定期12个月。公司股本变更为766,264,01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南海控股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南海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南海控股无上述承诺之外的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319,72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8月7日。本次限售上市流通股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其他事项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南海控股的承诺函,南海控股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5年8月7日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九、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14〕15号),本公司对尚未解锁流通的限制性股票作为库存股处理,对2014年半年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1,513股,公司已支付了上述股份的回购价款并做了相应会计处理,公司总股本由1,170,270,750股变更为1,160,099,237股。上述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68,887,211.1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1%,实现营业利润378,617,101.4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0%,实现利润总额535,805,920.3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3,807,123.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处于整体发展战略变革期,公司加大销售与研发的投入,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利润略有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增长5.27%,净资产增长6.98%,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永河因公出未能出席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庞庆平代为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长李永河,董事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张建国因公出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俊涛,监事刘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常永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孙鹏、刘刚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慎决定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王崇理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5-06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8日披露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豁免周世平要约收购义务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5-17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深物业(证券代码:000011)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8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7月30日)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2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发现有公共传媒报道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大公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含9,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0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骥江支行购买了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596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70%/年或2.60%/年

  3、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5、产品期限:90天

  6、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7、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万元整

  8、产品起息日:2015年7月31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10月29日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安全性,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本次选取的是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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