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备注1:因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已完成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转增后公司最新总股本为740,938,814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以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备注2: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5年上半年,公司产销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与去年同期比较,销售额达到5.79亿元,增长了5.75%;净利润达到1.18亿元,增长了12.88%。 回顾2015年上半年度,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和国际市场需求疲软、日元欧元相继贬值、通信和消费类电子行业发展趋缓的大背景下,公司的业绩呈稳定的增长态势。 公司凭借先进的管理体系、雄厚的开发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服务,已经与全球众多电子行业前沿技术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伙伴关系。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发扬团队精神,不断创新,追求一流,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宗旨,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芯片设计公司和重点客户的早期开发,从客户应用设计源头着手,实现与客户的同步开发,通过技术创新,持续为客户提高技术领先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公司将在巩固、扩大通信和消费电子市场的同时,加快汽车电子、新能源、工业电子和新兴电子市场的开拓,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市场的厚度和广度,确保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目前,公司已经在以下新产品领域实现突破:01005小型精密电感、新型变压器、NFC天线、指纹解锁模组配件、穿戴式设备组件以及无线充电线圈;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欧美重点客户的开拓,期望取得更大突破。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袁金钰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4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金钰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7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7月3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次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美元叁仟壹佰柒拾肆万元整(或等值人民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美元叁仟壹佰柒拾肆万元整(或等值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不超过以上贷款金额的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贷款事宜,本授权长期有效直至下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本次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本次授信额度期限为两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铁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铁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本次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本次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5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16:00在公司B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47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4年7月22日,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倡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100万股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已于2014年8月30日披露了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公告编号:2014-055)。 因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完成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工作,即已完成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故控股股东金倡投资的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应质押股份数由1,100万股转增为2,200万股。 公司收到金倡投资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的该笔2,2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2.97%)于2015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积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金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6,719,98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2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6,41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7.92%,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 截止本公告日的股权质押明细如下: (1)2013年12月23日,金倡投资将690万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9,190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0.59%,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01%。 (2)2014年8月19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598万股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8,192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82%,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11%。 (3)2014年10月9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10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8,722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42%,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3.54%。 (4)2015年1月15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610万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9,332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9%。 (5)2015年2月5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200万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8,982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21%,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24%。 (6)2015年3月24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910万股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9,304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6%,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1%。 因公司已于2015年4月8日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已由5,108万股转增为10,216万股。 (7)2015年4月27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000万股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608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6%,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1%。 (8)2015年6月1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2,400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616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70%,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2%。 (9)2015年6月15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200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616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70%,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2%。 (10)2015年7月15日,金倡投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600万股质押给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后金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616万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70%,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12%。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5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46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387,09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6,999,9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96,54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36,903,438.2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482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说明 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4年5月,比计划时间晚,自有资金投资强度有限。 2、因项目涉及到新设备、新技术的选型及引进,设备调试也需要一个过程,所以该项目投资进度整体放缓。 3、为适应宏观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策略,因此整个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中片式电感扩产项目投资进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 目前,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及市场发展形势,根据战略发展计划正积极地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和建设,预计片式电感扩产项目(包括绕线电感)及电子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到2016年6月能够完成投资和建设,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前景十分看好,完成项目投资后,经产能利用率充分释放后,原计划的预计收益可期。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均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原有战略规划在合理推进,本次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公司原有战略方向性及可行性,对项目预计收益影响小,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积极稳妥布局应用市场及技术创新,合理有效的综合调配资源,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从中长期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亦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 六、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3、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均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原有战略规划在合理推进,本次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公司原有战略方向性及可行性,对项目预期收益影响较小,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积极稳妥布局应用市场及技术创新,合理有效的综合调配资源,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从中长期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亦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 (2)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顺络电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5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大富苑工业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5年4月8日、2015年7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1)、(2)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议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传真:0755-29832586(请注明:证券投资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校验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可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徐佳、徐祖华 联系电话:0755-29832586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46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387,09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6,999,9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96,54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36,903,438.2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482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26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4年5月3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 201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得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截止2015年6月30日,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500.00万元。 4. 公司为控制理财风险,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将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在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亿元。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