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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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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坚持主导产业发展不动摇,坚持产品快速升级不动摇,坚持转型创新不动摇,坚持向新兴产业进军不动摇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明确"以材料为主轴;以国防军工、高端装备、电子信息为发展方向;基础材料领域在转型、升级、整合上形成突破,新材料领域在高、精、尖上形成突破"的战略指导思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铜基、钢基产品产销量19.81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4.50%;实现营业收入400,74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9.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71%。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在大宗商品价格震荡下跌,市场供需尚难恢复,价格竞争依然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思路,在不断扩大铜板带材、电工材料、合金线材、特种带钢、钢管生产经营规模的同时,着力于新产品开发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在新兴行业的应用比例,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015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市场销售稳步提升:

  1、铜板带材实现销量6.6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3.10%,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0,540.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2%;

  2、铜杆材实现销量3.5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0.89%,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31,64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3%;

  3、合金线材实现销量1.4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9.63%,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3,237.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

  4、钢带管材实现销量8.1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3.99%,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4,589.91万元,受钢材价格跌幅较大影响,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56%。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楚江合金2015年1-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08.44万元,森海高新2015年1-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53.39万元,双源管业2015年1-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46.11万元,楚江物流2015年1-6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4.48万元,分别完成2015年度承诺业绩额的59.80%、57.66%、48.86%和65.97%。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姜纯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1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副总裁王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王刚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在公司钢带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职务。王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

  王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2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条款内容: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二)原条款内容: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现修改为: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7月 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将于2015年8月17日届满,董事会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推荐姜纯、盛代华、王刚和吕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因工作需要,王刚先生在辞去公司副总裁职位后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刚先生在离任后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关于董事会候选人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姜纯、盛代华、王刚和吕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 年 7月 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2015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选举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简 历

  姜纯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2000年11月起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安徽省首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华慈善奖之全国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安徽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近五年曾任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姜纯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盛代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芜湖海森合金棒线有限公司项目副指挥长、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铜板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盛代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刚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精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钢带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王刚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莹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益新面粉股份公司主办会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精密铜带分公司财务主管、上海楚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科长、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吕莹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龚寿鹏先生:194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在洛阳铜加工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东北哈尔滨轻合金加工厂、上海第一铜带厂、上海有色金属总公司金泰铜业公司和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总工程师和技术顾问等职务。先后在铜加工杂志、上海有色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等国内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获得国家级技术特等奖、变压器用纯铜带二等奖和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现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第六届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龚寿鹏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柳瑞清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曾任江西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江西理工大学教授。先后在稀有金属、铸造技术等国内权威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并获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曾获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科技进步三、四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现兼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会,中国有色金属合金与加工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西省锻压学会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柳瑞清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许立新先生: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基本理论、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国际会计比较。在《财务与会计》、《集团经济研究》、《财贸研究》、《华东经济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十多篇,出版书著二本,主要代表作有:《我国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特点及相关信息质量问题》,《中美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差异探讨》,《企业集团分部信息揭示的相关问题研究》、《资产评估与资产价值重估的差异探讨》等。许立新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原条款内容: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二)原条款内容: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现修改为: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由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7月 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顾菁、陈林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简 历

  顾菁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总监,芜湖双源带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顾菁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林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微型电机厂会计、会计科科长、总会计师,芜湖精通企业集团财务部部长,芜湖精诚铜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芜湖市时创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陈林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3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8月1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8月17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8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11日(星期二)。

  (2)截至 2015 年 8 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1选举姜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2选举盛代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3选举王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4选举吕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1选举龚寿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2选举柳瑞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3选举许立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顾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陈林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1)项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第(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董事、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票数。股东可以集中其拥有的表决权选举一人,也可以将表决权票分散选举数人,由所得表决票票数代表表决权较多者当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年7 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 8 月 14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171;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A. 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对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具体如下表:

  ■

  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确认投票完成。

  B、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①对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②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a、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b、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

  c、选举独立董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

  d、选举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8月17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8月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8号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上述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3、上述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议案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请在表决意见事项栏目对应表格内填写票数。

  4、对上述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时,分两次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表决。

  5、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

  6、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7、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5-07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后,一致同意选举林金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林金泉先生与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金泉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72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市有色金属厂副厂长,芜湖市冶炼厂实验分厂副厂长,芜湖市金达型材厂副厂长,芜湖市特种铜材厂厂长,鑫科新材料铜带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电工材料事业部技术主管、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林金泉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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