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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08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发布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1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5-02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电子")和间接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通知获悉,彩虹电子和彩虹集团分别与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994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0%)和81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0%)转让给中电彩虹。该等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5年2月7日、2015年5月14日、2015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7月30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29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电彩虹持有本公司股份181,2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9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 有限公司99%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高步良等49名股东持有的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科力")99%股权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729号《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高步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的批复。 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与高步良等49名自然人股东完成齐鲁科力99%股权的交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割完成后,齐鲁科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齐鲁科力的财务报表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5-065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3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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