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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经历几十年的高速增长后,机床行业作为工业的基础,与中国经济一同步入注重质量和效益的新常态。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行业信息统计重点联系企业的统计数据,受国内需求总量下降和需求结构升级的影响,通用型机床市场份额显著下降;国内不断走低的市场价格和低迷的市场需求互为影响,导致金属加工机床亏损企业面进一步上升,占比高达53.4%。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谋求结构转型,从通用市场向细分的专业领域深化,积极开拓航空航天及军工市场;同时意大利MCM公司依托技术领先和整体解决方案逐步抢占欧美航空市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2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17%;营业总成本29,078.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57% ;利润总额2,985.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杭州日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本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4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6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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