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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4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8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先生、朱丽霞女士通知,朱宝松、朱丽霞或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判断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同时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所作出的决定。 本次增持计划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及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二、增持计划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朱丽霞或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公司控股股东朱宝松、朱丽霞或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3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筹划了股权收购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鼎重工,股票代码:002552)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针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前景、标的公司的产品及核心技术等各方面做了初步调查,与标的公司在合作方案上进行了探讨,同时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初步审计和尽职调查工作。鉴于标的公司财务核算相对薄弱,公司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审计和尽职调查工作,后续时间无法准确估计,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造成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鼎重工,股票代码:002552)于2015年8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本次筹划股权收购事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也期待投资者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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