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分别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第一创业证券”)签署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8月7日起,大连银行、第一创业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代理基金
注:本次第一创业证券仅新增代理上表中的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I,大连银行新增代理上表列示的全部基金。 二、国投瑞银进宝保本混合认购期为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21日。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 三、除国投瑞银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债券、国投瑞银岁丰利一年债券外,大连银行同时开办上述代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中,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国投瑞银新机遇混合均下设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单只基金的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未开通转换业务。 第一创业证券已开通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次新增开通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I的转换业务。 四、除国投瑞银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债券、国投瑞银岁丰利一年债券外,大连银行同时开办上述代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具体以大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第一创业证券本次同时新增开通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I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具体以第一创业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五、大连银行已开通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中符合条件的将参加该活动,具体业务内容以大连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1、大连银行客服电话:4006640099 2、大连银行网站:www.bankofdl.com 3、第一创业证券客服电话:400-888-1888 4、第一创业证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5、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6、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大连银行、第一创业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行情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5-027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赵文杰、尹宝茹、张义生、任伟、王子玲、鲍建新等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的通知,控股股东中的赵文杰、王子玲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于2015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公司控股股东于近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442.84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4日-8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的赵文杰先生、王子玲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4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金额约为 488.61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赵文杰、尹宝茹、张义生、任伟、王子玲、鲍建新等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9,901,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4%;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胡津生、常世平、董书新、赵文杰、尹宝茹、张义生、任伟、王子玲、鲍建新等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20,324,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4%。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权益,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赵文杰先生、王子玲女士均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4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5-047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8月0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 二、首次披露增持计划的时间 2015年07月0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友阿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计划自2015年07月09日起的一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不低于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8月03日,友阿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530,500股,增持金额为5188.45万元,增持比例为0.62%。截至2015年08月0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友阿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3,48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9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友阿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7,01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57%(注:百分比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五、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友阿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友阿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友阿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05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智慧能源”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8月4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 年8月4日《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4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智慧能源"(代码:600869)、"耐威股份"(代码:30045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德红外;证券代码:002414)自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分别于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7月29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项目、收购某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需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程序目前尚未完全履行完毕; 2、拟收购企业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的现场工作初步完成,相关中介机构的报告尚未出具,公司与拟收购企业对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等正在论证、磋商中;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公司员工人数较多,相关内部程序尚未完全履行完毕。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8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