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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禾欣股份”(证券代码:002343)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 年8 月3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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