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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0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馨科技,股票代码:002514)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并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2、2015-054)。
在本次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聘请了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非公开发行涉及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就具体方案进行了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积极组织各方就相关事项进行反复磋商和不断沟通,经深入慎重分析、充分论证、研究后就交易、合作方式进行了调整,现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进行实施。
考虑到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决定启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因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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