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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7版)

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杨圣辉;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标的资产

本次资产置换中,拟置入的标的资产为杨圣辉持有的置入资产中价格为899,629,962.49元的等值部分,拟置出的标的资产为置出资产中价格为899,629,962.49元的等值部分;本次出售给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的标的资产为置出资产扣除与杨圣辉持有的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的部分后的价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置入资产扣除与置出资产进行置换的部分后的价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评估”)分别对置出资产、置入资产截至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并出具《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全部资产和负债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094号,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428号,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其中,《置出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置出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985,863,780.06元,交易各方参考前述评估值协商确定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985,863,780.06元;《置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7,803,488,841.97元,交易各方参考前述评估值并考虑标的公司期后利润分配事项协商确定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7,700,000,000元。

(2)置出资产扣除与置入资产进行等值置换的部分后的交易价格为1,086,233,817.57元。

(3)置入资产扣除与置出资产等值置换的部分后的交易价格为6,800,370,037.5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标的公司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

鉴于标的公司各股东取得置入资产的时间以及在本次交易中承担的责任等不同,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经协商后同意各股东不完全按照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来取得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标的公司各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取得的交易对价(元)
1杨圣辉3,111,765,174.32
2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泰岳”)1,292,070,307.13
3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产业”)1,271,315,577.77
4天津龙苑聚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苑聚英”)680,037,003.75
5王彦直544,029,603.00
6刘新宇433,208,732.76
7天津龙宸聚仁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龙宸聚仁”)

226,316,314.85
8深圳市世纪凯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凯华”)141,257,286.42
合计7,700,000,000.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即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对价

根据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入资产扣除与置出资产等值置换后的部分的交易价格为6,800,370,037.51元,全部由公司以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标的公司各股东取得的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交易对价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取得由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元)
1杨 圣 辉2,212,135,211.83
2神州泰岳1,292,070,307.13
3利通产业1,271,315,577.77
4龙苑聚英680,037,003.75
5王 彦 直544,029,603.00
6刘 新 宇433,208,732.76
7龙宸聚仁226,316,314.85
8世纪凯华141,257,286.42
合计6,800,370,037.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5.26元/股。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向标的公司各股东发行的股份数之和。本次发行向标的公司各股东发行的股份数 = 标的公司各股东取得的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公司。依据上述计算方法,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292,846,011股,公司本次向标的公司各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取得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股)
1杨 圣 辉420,558,025
2神州泰岳245,640,742
3利通产业241,694,976
4龙苑聚英129,284,601
5王 彦 直103,427,681
6刘 新 宇82,359,074
7龙宸聚仁43,025,915
8世纪凯华26,854,997
合计1,292,846,011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发行价格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锁定期安排

(1)本次向杨圣辉、龙苑聚英、龙宸聚仁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指公司聘请的经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下同;补偿义务人指标的公司除世纪凯华之外的其他股东,即杨圣辉、神州泰岳、利通产业、龙苑聚英、王彦直、刘新宇以及龙宸聚仁,下同;盈利承诺期指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度,下同)和《减值测试报告》(指盈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聘请的经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置入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下同)后,本次向杨圣辉、龙苑聚英、龙宸聚仁发行的全部股份扣减其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杨圣辉、龙苑聚英、龙宸聚仁各自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

(2)本次向神州泰岳、利通产业、刘新宇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的25%扣减截至该时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的另外30%扣减截至该时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的剩余45%扣减截至该时点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可解锁。当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神州泰岳、利通产业、刘新宇各自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3)本次向世纪凯华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的100%可解锁。

(4)本次向王彦直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分以下两部分确定:

①王彦直持有的用以认购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中,其中标的公司3%股权对应取得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该部分股份的25%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该部分股份的另外30%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剩余部分继续锁定;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该部分股份的剩余45%扣减截至该时点其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当年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王彦直当年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②王彦直持有的用以认购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中,其中标的公司5%股权为王彦直于2014年8月18日取得。若王彦直取得本次发行的公司股份时,持有该5%股权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该部分股权对应取得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且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标的公司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后,该部分股份扣减其累积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可解锁,扣减后王彦直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王彦直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若王彦直取得本次发行的公司股份时,持有该5%股权的时间届满12个月,则该部分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按照上述第①项执行。

(5)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标的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6)标的公司股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遵守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的规定。

(7)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的明确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

自置入资产、置出资产全部完成交割后15日内,公司应于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标的公司截至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中的10,000万元归标的公司股东享有,由标的公司股东于交割日(对置出资产而言,交割日指《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办理资产交割之日;对于置入资产而言,交割日指置入资产转让给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下同)前分配完毕(具体分配事宜由标的公司股东另行协商确定),标的公司交割日前的其余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公司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业绩承诺、补偿

(1)净利润承诺数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数如下:

2015年度:51,364.01万元。

2016年度:71,883.11万元。

2017年度:95,850.12万元。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净利润数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否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约定对公司予以补偿。

(2)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标准

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数按如下标准计算:

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②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盈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有权机构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③净利润数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如果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发生会计准则规定的股份支付事项,则当年净利润数应以剔除前述股份支付事项的影响后的净利润数为准,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亦分别以剔除前述股份支付影响后的累积承诺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为准。

(3) 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

盈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均应聘请经公司和补偿义务人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公司在该年度的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4)补偿安排

①盈利承诺期内,置入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约定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当期合计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盈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已补偿金额。

②盈利承诺期内发生补偿义务的,补偿义务人中的每一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当期合计应补偿金额÷本次每股发行价格。

③盈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补偿的股份数由公司按照总价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注销。公司应在应补偿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45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④在盈利承诺期内,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数不足以支付当年应补偿的金额的,则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足,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 补偿义务人当期合计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数量×本次每股发行价格。

⑤补偿义务人在盈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⑥若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按本条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补偿实施前各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由公司享有。

(5)减值测试及补偿

①在盈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将聘请经公司与补偿义务人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另行对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 = 期末减值额—在盈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额。

②补偿义务人中的每一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履行减值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每股发行价格。

③补偿义务人因置入资产减值应补偿的股份,由公司按总价1.00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应在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45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④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数不足以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则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足,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现金金额 =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数量×本次每股发行价格。

⑤若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在补偿实施前各年度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由公司享有。

(6)标的公司各股东内部补偿责任分担

①补偿义务人内部按照如下比例分担补偿责任:

序号补偿义务人补偿比例
1杨 圣 辉32.5296%
2神州泰岳19.0000%
3利通产业20.7720%
4龙苑聚英10.0000%
5王 彦 直8.0000%
6刘 新 宇6.3704%
7龙宸聚仁3.3280%
合计100.0000%

②任何情况下,补偿义务人中除利通产业之外的其他各方因置入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净利润承诺数而承担的补偿合计不超过该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利通产业因置入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而承担的补偿合计不超过利通产业、世纪凯华在本次交易中合计获得的股份对价。补偿义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其他人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7)相关参数的调整

若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则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应补偿股份数量”、“每股发行价格”等参数需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基准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在本次交易最终完成的前提下,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均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享有或承担。

(2)在本次交易最终完成的前提下,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增加由公司享有;除标的公司根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外,置入资产在过渡期内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减少由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其在交易协议签署日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应于《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7.3条项下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补足。

各方同意,置入资产交割后,公司可适时提出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公司和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且完成时点应不晚于置入资产交割日当年年度的公司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如公司提出对置入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的,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之前,则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不含)之后,则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1)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①自交割日起,公司的置出资产涉及的相关债权和债务转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享有和承担,置出资产中所包含的股权所涉及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该等企业享有和承担。

②公司现有员工将按照“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于交割日后与公司、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于置出资产的交割日,该等员工成为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的员工,员工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不因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而降低。该等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至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的手续依照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办理。公司已就员工安置方案取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除公司本部资产外,其他置出资产为企业的股权,不涉及员工安置事项,该等企业仍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根据有关政府批复原承担的离退休员工每年的补助费用自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转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承担,双良科技应尽量逐个取得该等离退休员工出具的该等费用转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承担的同意函。

截至交割日,就公司应付而尚未支付的相关员工的所有工资及福利、社保、经济补偿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负责支付。交割日之前,公司与该等员工之间的全部已有或潜在的劳动纠纷等,均由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负责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

(2)与置入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原有债权债务仍继续由其享有和承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因本次交易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杨圣辉将通过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转让予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公司将置出资产(含杨圣辉通过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和公司出售给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的置出资产)交付给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均视为完成置出资产的交割。置出资产在交割日前已被处置的,公司应将取得的相应的现金按照前述方式进行交付。为便于置出资产交割,公司可在交割日前视情况对置出资产进行重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务、资产重组等,但该等重组不得对置出资产的交割构成不利影响或设置新的障碍。

公司应在置入资产完成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置出资产的交割。

杨圣辉应在中国证监会出具核准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将标的公司的股东变更为公司,并修改章程,办理完毕置入资产转让给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将置入资产权属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置入资产的交割。

(2)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利润补偿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该等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该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构成重大违约,守约方可随时以书面方式单方解除《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利润补偿协议》,该等解除不构成违约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8月4日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双良科技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8月4日与杨圣辉、神州泰岳、利通产业、龙苑聚英、王彦直、刘新宇以及龙宸聚仁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根据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审计和评估结果等资料编制了《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报告书全文及摘要见2015年8月5日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网站公告、报告书摘要见2015年8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首先,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股东杨圣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杨圣辉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神州泰岳、利通产业、龙苑聚英以及王彦直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杨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神州泰岳、利通产业以及王彦直应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其次,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指定主体,双良科技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资产出售亦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天健评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双良科技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交易相关的工作;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天健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置出资产评估报告》、《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以该等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5-51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董事会于2015年8月4日召开了九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名称: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 15:00~8月20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获得授权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和表决如下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1.02资产置换

1.03资产出售

1.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05置换资产转让

1.06交易对方

1.07标的资产

1.08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09标的公司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

2.10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11 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对价

2.1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14 发行数量

2.15 锁定期安排

2.16 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2.17 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

2.1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19 业绩承诺、补偿

2.20 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基准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21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2.22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23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借壳上市相关规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杨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12、《关于增加每股收益措施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重要说明

1、以上14项议案中的第1-13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以上14项议案中的第1-13项提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1-13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以上提案均已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九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各项提案的具体内容及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事项事前审查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决议等,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及相关信息。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即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三)登记时间:截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

2、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友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需要投票的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包含以下全部议案)100.00元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1.00元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0元
2.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2.01元
2.02资产置换2.02元
2.03资产出售2.03元
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4元
2.05置换资产转让2.05元
2.06交易对方2.06元
2.07标的资产2.07元
2.08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2.08元
2.09标的公司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2.09元
2.10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2.10元
2.11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对价2.11元
2.1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12元
2.1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2.13元
2.14发行数量2.14元
2.15锁定期安排2.15元
2.16发行股份上市地点2.16元
2.17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2.17元
2.1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2.18元
2.19业绩承诺、补偿2.19元
2.20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基准日期间损益的归属2.20元
2.21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2.21元
2.22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2.22元
2.23决议的有效期2.23元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3.00元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借壳上市相关规定的议案》4.00元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5.00元
6《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6.00元
7《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00元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杨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8.00元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9.00元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11.00元
12《关于增加每股收益措施的议案》12.00元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13.00元
1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4.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份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证券简称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密码服务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联 系 人:崔益民 电子邮箱:ymcui4521@163.com

电话:0510-86630208 传真:0510-86630187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2.02资产置换   
2.03资产出售   
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5置换资产转让   
2.06交易对方   
2.07标的资产   
2.08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9标的公司股东取得的交易对价   
2.10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2.11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对价   
2.1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14发行数量   
2.15锁定期安排   
2.16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2.17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   
2.1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19业绩承诺、补偿   
2.20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基准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21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2.22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23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借壳上市相关规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杨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12《关于增加每股收益措施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

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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