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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冷冻鱼肉制品行业同质低价竞争依然严峻。面对竞争与挑战,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探索业务模式创新和战略升级拓展;大力打造鱼极高端产品行业标杆进行高端化、差异化产品竞争,努力发展常温休闲鱼制品以新品类新增公司盈利点,并主动借助互联网工具加强品牌宣传和营销渠道拓展。基于前述缘由,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18%。但受行业低价恶性竞争和广告费用、商超进场费等销售费用投入大幅增加以及与销售相关的员工薪酬增加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下降明显;预计下半年随着市场进入销售旺季,鱼极系列高端产品及常温休闲产品的销售将进一步放量增长,公司盈利情况有望逐步好转。 (二)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得到了有效执行,现将各方面工作总结如下: 1、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完成产量2.49万吨,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1.68%。其中浙江鱼极上半年累计完成产量1,096.79吨,同比上年同期增长25.18%。东山腾新上半年累计完成产量1.0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50.91%,其中休闲食品产量0.10万吨,鱼肉制品0.99万吨。金山分厂累计完成产量1.25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35.35%,主要是因为产品品项调整所致。舟山腾新因受原料鱼供应大幅减少以及排污过程升级改造施工等因素影响,只完成产量492.54吨,同比上年同期减少41.06%。 2、品牌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高端鱼制品“鱼极”品牌进行重点宣传,基于健康、营养、美味和便捷的产品特点进行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并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浙江卫视、东南卫视黄金时间进行传播。公司通过微信平台、百度贴吧、腾讯视频等手段,基于微店口碑营销、强势多媒体精准营销等方式,增强鱼极品牌的公信度、美誉度,打造鱼极高端品牌形象;线下方面,公司通过样板围城形象店建设、户外大牌广告投放、海欣快捷菜推广、节假日专项推广、厦门火锅节、渔博会等各种专案推广活动持续提升海欣和鱼极的品牌能见度。 3、鱼极和休闲食品进展情况 定位于高端的鱼极系列产品是公司近两年的战略重点,在去年完成了产能扩充后,今年上半年重点进行商超铺货推广和线上品牌宣传。报告期内,鱼极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84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45.79%,销售收入占比由3.08%提高到13.07%。 公司常温休闲食品有鱼豆腐系列等三个品项11种口味,以流通渠道为主、线上渠道为辅的方式推向全国销售,自2015年初上市以来销售增长势头良好。目前,公司休闲产品品项已有研发储备,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常温休闲产品的研发和投入,并计划结合市场动销情况进一步扩大产能。同时对现有产品进行梳理,淘汰了部分低毛利、低销量的SKU;基于未来竞争市场的考虑,对新产品新规格开发进行重点规划,延展海欣及鱼极品牌产品线的深度及广度,打造未来海欣覆盖高中低多层次市场竞争格局; 4、互联网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固淘宝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电商平台的运营服务,目前在线上水产肉类的类目排名已上升至百强,品牌关注人数及品牌转换率、店铺流量、客单价均逐步上升。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业务转型,与多家新型互联网B2B平台或企业达成战略合作,下半年将继续在该渠道发力。 5、外延扩张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了上海猫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上海三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业务正在有序开展中。此外围绕公司年初制定的战略升级方案,拟与业内优质标的展开股权并购合作,目前正处于前期磋商沟通阶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滕用雄先生召集和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于2015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5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5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4、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5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海猫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客观,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猫诚的关联交易事项。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201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所涉及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腾新”)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将与本公司参股公司上海猫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猫诚”)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东山腾新自2015年6月起开始向上海猫诚销售休闲食品,构成关联交易,6月和7月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7,259.82元和131,388.89元,合计198,648.71元。随着公司休闲食品市场日益成熟,预计未来向上海猫诚的销售金额会有较大增长。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同意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简介 名称:上海猫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猫诚”)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3000799414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汤圣平 住所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上大路678号3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67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666.6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批发兼零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运动器材、一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家居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办公用品、眼镜(除隐形眼镜)、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海猫诚总资产21,110,850.78元,净资产14,677,263.40元;2015年3-6月,上海猫诚主营业务收入44,688,427.66元,净利润-4,584,773.29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猫诚于2015年4月成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上海猫诚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天山为上海猫诚董事,上海猫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上海猫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根据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具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东山腾新(甲方)与上海猫诚(乙方)于2015年5月1日在漳州东山签订了《经销商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 1、经销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2、经销产品: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的产品为“海欣”牌即食休闲系列产品。 3、经销价格: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授权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体系,以及和价格管理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违反;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或其他市场因素,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厂价”和“零售终端价”,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4、经销区域:经甲方授权,乙方有权在中国电商网络渠道经销合同产品;但乙方及乙方的下级经销商不得跨区域经销,严格遵守甲方区域管理规定。 5、对账结算:甲、乙双方每月至少对账一次,除每月最后一天对账外,其他对账时间由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海猫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客观,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猫诚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猫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猫诚”)的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休闲食品的互联网渠道销售和品牌推广,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参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核该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惠互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猫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6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25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3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50.00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2)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9,794.7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后,超募资金为27,385.3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2012年1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213万元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新建3万吨鱼糜制品及肉制品项目”追加投资。该事项于2012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2、2012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1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项于2012年11月24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公司已于2013年5月28日将该笔资金归还,相关事项于2013年5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3、2013年5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1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项于2013年5月3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6,1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项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4、2013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相关事项于2013年7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655万元超募资金收购佳福兄弟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相关事项于2014年1月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将上述款项支付完毕。 6、2014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完成对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使用2,009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3月26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述2,009万元超募资金已划转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嘉兴松村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事项于2014年5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 7、2014年4月11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规划投资2,200万元,拟使用变更前该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入,资金缺口82.93万元由超募资金补足。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2014年6月,公司已经上述资金缺口82.93万元由超募资金专户划转至“鱼糜及其制品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专户。此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投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相关事项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就公司拟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投资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洽谈中,1,000万元超募资金尚未支付。 8、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14,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事项于201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5,600万元。 9、2014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项已于2014年8月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该笔资金并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即2014年8月5日至今,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2015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受让上海猫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对上海猫诚进行增资入股,投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海猫诚40%股权。相关事项于2015年3月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将上述款项支付完毕。 11、公司2015年5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5月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根据签署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4,4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总金额6,000万元及为期12个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定期存款利率测算,12个月贷款利息与12个月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之差,约171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2、公司在过去12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5、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告。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未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海欣食品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在过去12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7、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12个月内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认为海欣食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国金证券同意海欣食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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