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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之前,由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8月21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受此窗口期的限制,同时未满足《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增持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开始增持。
自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3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38.95%,满足了证监发〔2015〕51号文规定的增持条件,因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珊珊女士在具备增持条件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5年8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份2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
二、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罗珊珊女士于2015年8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 (股) | 增持前占公司总股本持股比例(%) | 本次增持 (股) | 成交均价(元) | 增持后持股数(股) | 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持股比例(%) |
罗珊珊 |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66,600 | 0.02% | 239,600 | 16.798 | 306,200 | 0.09% |
三、增持目的
应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实施公司2015年7月4日所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中的增持计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人罗珊珊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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