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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的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剩余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近日,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经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121000403612

  住 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39号5幢

  法定代表人姓名:胡敏

  注 册 资 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 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 营 范 围:电能信息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发及维护、运营;节能方案设计;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4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2015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浙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100万元人民币与自然人孙毅、姚玮、郦琪共同投资设立浙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占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浙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近日,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子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浙江浙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30206000276185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3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毅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0日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的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私募基金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5-04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接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自2015年8月5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不低于100万股。本次增持属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相关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1、增持人员和增持股份数量:

  

  

  

  

  

  

  

  

  

  

  

  

  

  

  

  

  

  

  

  

  

  

  

  

  

  

  

  

  

  

  

  

  

  

  

  

  

  

  

  

  

  

  

  

  

  

  

  

  

  

  

  

  

  

  

  

姓 名职 务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黄世春董事、总经理100万股
赵立夫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5万股
范迪曜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5万股
刘 佶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5万股
黄 文副总经理25万股
石雨生副总经理25万股
赖昌洪副总经理25万股
黄泽辉副总经理25万股
张宗伟监事会主席25万股
合 计300万股

  

  2、增持原因及资金来源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8月5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万股,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个人自筹取得。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6、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编号:2015-07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符合

  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335号),就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事项函复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四、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2015年次级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5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于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25号《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初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尽职调查,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工作,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程序工作尚未完成。待具体方案确定及相关文件准备完毕,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公告。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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