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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股票代码:002442 编号:2015-05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及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辖区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本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 201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情况如下: 2015年7月13日-8月3日
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或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证券代码:002429)自 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7月16日、7月22日、7月29日披露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具体详见2015年7月8日、7月16日、7月22日、7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关于拟新增认购对象需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各项工作,鉴于上述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证券代码:002429)将于2015年8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将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9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4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25,600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相举 联系电话: 0591-2956992 传真:0391-295695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方 联系电话:021-50588666-8090 传真: 021-50587771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不实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我公司关注到有相关网站发表了一篇题为《浙江省质监局: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率为1.69%》的文章,文中写到"近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全省电线电缆产品监督抽查。2015年第二季度,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率为1.69%。全省178家生产企业的178个批次产品中,共有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是标签检查、标志连续性、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不合格生产厂家含宁波东方电缆、浙江万马、太平洋电缆等大型电缆企业。" 二、澄清声明 公司关注到上述报道后,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现经确定该文为不实报道,目前该网站已将此信息更正并致歉(http://news.cableabc.com/domestic/20150804022529.html)。关于此报道的实际情况请参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具体链接为http://www.zjbts.gov.cn/HTML/2015729/cctg/8397f4195aad49459c5caf5cebf63ec4.html。 公司一直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线,以"提供畅通连接"为企业使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先进、优质可靠的电线电缆产品。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法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法定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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